训导处报告事项 – 20/01/2021
线上考勤步骤:http://bit.ly/3ifRA5i
A. 学生线上考勤(居家学习篇)
1. 请同学按时登记线上考勤,请勿无故旷课
2.(上学)线上考勤登记时间: 8.30am以前
- 8.30am或以后,当迟到,扣0.02分。
- 错过上学刷卡时间,当上学未刷卡,需请假。
3.(放学)线上考勤登记时间:12.20pm以后
- 12.20pm以前误刷,当早退,需请假。
- 错过放学刷卡时间,当放学未刷卡,需请假。
4. 线上考勤请假链接:https://forms.gle/yeBoz7JMrF1N7fsYA
请于3天以内,提出申请病假、事假、丧假、误刷早退、上学/放学忘记刷卡
B. 科任老师课堂点名(居家学习篇)
1. 请同学按照各班课表出席参与网课,不迟到,不早退。
2. 以下情形,可归类为缺课:
a. 无故缺课
b. 无故迟到(超过5分钟)
c. 无故早退/离线
3. 若同学缺席、迟到、早退,请同学立即向科任老师解释原因,并提交请假公函给科任老师。
4. 若同学严重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,科任老师有权提交学生缺课名单至训导处,以便记过处罚。
5. 凡欺瞒师长或请假公函有造假,或非家长签署而让他人冒签意图欺骗者,将受严厉处罚。
C. 学生行为规范(居家学习篇)
学生手册 - 训导处章则 - 八、学生奖惩实施条规
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予以记书面警告或缺点:
(12) 对师长表示轻浮态度或故意不听师长指导者。
(18) 集合或上课时,故作怪声状取笑,干扰秩序者。
(19) 冒用智能卡或学号及他人签名者。
(20) 考试企图作弊者。
(25) 无故缺课或缺考(包括校外考试)。
(26) 其他合于记书面警告或缺点者。
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予以记小过:
(6) 期中考或测验作弊、协助作弊者,试卷作零分计算。
(8) 侮谩师长或违抗师长命令情节轻微者。
(9) 损坏他人名誉或用文字攻击人身者。
(13) 于网络公开毁谤、谩骂者。
(14) 利用培风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。
(18) 其他合于记小过者。
第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予以记大过:
(2) 大考或校外考试作弊、协助作弊者,试卷作零分计算。
(3) 伪造证件者。
(10) 于网络公开毁谤、谩骂师长或破坏校誉者。
(12) 非法使用他人帐号密码、破解使用电脑之保护措施或利用电脑系统之漏洞,而入侵校方或他人之电脑或其相关设备。
(13) 非法取得、删除或变更校方或他人电脑或相关设备之电磁记录。
(14) 非法以电脑程式或电磁方式干扰校方或他人电脑或其相关设备。
(15) 以任何方式滥用网络资源,大量传送电子垃圾邮件或类似资讯,及其他影响培风学术网路系统正常运作之行为。
(16) 以电子邮件、线上谈话、电子公布栏、社群网站或其他类似功能之方法,从事散布谣言、诈欺、诽谤、侮辱、猥亵、骚扰、威胁或其他违反社会与校园善良风俗之资讯。
(17) 其他合于记大过者。